(乌苏市环境保护局 2008年第 93期)2008年11月13日塔城地区环保局托副局长一行四人对乌苏市环境及生态保护工作以及乌苏市近几年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变化进行为期一天的检查。
市委、政府对此次检查非常重视,会上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市领导的汇报,左书记总结了我市生态、环境以及近几年环境变化、长远规划等方面的工作。同时,提出今后工作发展方向,首先以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并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其次加大宣传力度;最后要求各单位、部门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制定措施、正视问题、努力工作,使乌苏市经济发展与环保工作双赢。
托局长听完汇报后进行反馈:指出环境质量决定环境容量、环境容量决定污染减排、污染减排决定建设项目的原则。凡是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淘汰;凡是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允许兴建;凡是超标或是超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工业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凡是未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的地区一律实行“区域限批”;凡是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律要严惩。建议我市继续将“四大工程”:蓝天、碧水、安全、污控工作抓好;其次市委、政府尽快将污染监测机构的建立提到日程上来;再次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对于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