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94期 总第188)11月25日地区行署考核组对年初我市市政府与地区行署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组通过听取政府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了检查考核。通过考核,对我市落实环保目标责任书情况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和好评:1、政府对环保工作非常重视,在年初召开环保专题会议,并与各乡场(镇)各部门层层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2、政府在年初的工作安排中对环境保护工作有安排、有要求。3、农村饮用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在六个乡镇建立水厂,有专人负责,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4、398.6万亩天然林得到保护,达到目标要求。5、城市生活垃圾场采用先进的无害化处理技术,垃圾无害化工作取得较好效果。6、实现了当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与当年GDP同比增长目标。该市08年GDP增长速度为23.1%,污染源治理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中,用于形成固定资产的资金22315万元,同比增长23.8%,已达标。7、政府制定并下发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各企业也按要求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医疗废物能够集中运往奎屯进行集中处理。9、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落实SO2减排264.07吨(自治区已认可该量)。
同时,考核组对我市落实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几点要求:1、环保机构人员编制较少,距辖区每万人有两名环保工作人员的要求相差太远(大约缺30人)。2、各职能部门配合环保工作力度有待加强。3、农膜残留量达每亩16公斤,高于考核目标2.5公斤每亩5倍以上。4、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38%,不能达到考核目标值。5、财政安排环境保护机构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到位9.8万元,人均达到0.45元,没有达到人均1元的考核目标要求。6、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4.2%,没有达到考核目标要求。7、对我市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未进行分析,暂未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或建议。
考核组还对我市在今后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提出以下建议:1、政府应加大环保工作的支持力度,大量增加环保机构人员编制,加大环保机构及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开展。2、政府应加大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力度,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配合环保部门工作的积极性。3、在农村沼气建设中,市政府在财力上要大力支持,乡镇场要积极协调配合,把农村沼气建设这项惠民工程建设好。4、政府要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早日创建成为自治区级“园林城市”。5、市政府应高度重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进一步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力度。6、结合乌苏市2007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2008年实际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明确减排目标,抓住重点,做好2009年控制计划。
同时,考核组还根据市环保局年初与地区环保局签订的《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对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张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