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党组[2008]73号
关于做好2008年上半年干部培训情况
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乡(场)镇党委、市直各党(工)委:
2008年是中央提出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第一年。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和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5年累计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科级及以下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个月。为了进一步全面、准确、可靠地掌握每一名干部的培训情况,有的放矢地抓好下一步的培训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上半年干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我市干部培训统计对象为2008年上半年所有在职干部(包括党政机关、政法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干部以及规模以上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统计的培训内容为参加培训时间满3天以上的各类脱产培训,包括政治理论培训、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学历学位教育等(单纯会议除外)。
二、工作分工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干部教育培训情况实行分级分类统计和管理。
1、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副科级以上干部、政法系统干部和群团组织干部的统计,档案存组织部。
2、人事局: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统计(教育局除外),档案存人事局。
3、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一般干部(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统计,档案存教育局。
4、经贸委:负责市直规模以上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统计,档案存经贸委。
三、相关要求
1、干部培训统计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从2008年开始,实行半年报告制度,各统计单位要在6月15日、12月10日前上报相关统计报表。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干部培训统计工作,要明确分管党务的领导分管此项工作,确定1名干部具体负责,精心组织,按照“真实、准确、全面、具体”的要求,认真做好干部培训统计工作。
3、干部教育培训统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组织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对待,并做好审查审核工作,不能出现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漏报等现象。市委组织部将定期通报各统计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统计工作情况。
4、报表同时需报送Excel电子版本,表样请到乌苏党建网“下载中心”下载。此次干部培训情况半年统计报表于6月13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干训室。
联系人:陆召阳;联系电话:8518121、13649986988。
邮箱地址:xjwslzy2008@163.com。
附:请点击下载:干部培训统计表模板(共7页)
中共乌苏市委组织部
2008年6月3日
主题词:干部工作 培训统计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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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地委组织部干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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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党校。(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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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苏市委组织部 2008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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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汉文: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