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宫镇党委)9月16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全疆118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47名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我市皇宫镇石桥村党支部书记铁来提维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自治区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带领各族人民群众,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涌现出了一大批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祖国的统一和社会稳定,为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
为弘扬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激励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新世纪新阶段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9月16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其中,我市皇宫镇石桥村党支部书记铁来提维获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