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大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按照发展党员的“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现就2007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为目标,重点做好在农牧区、生产一线发展党员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
二、工作目标
2007年发展党员工作的目标是: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重点培养农牧区一线村队干部、致富能手、农牧民经纪人、种养殖大户、种田能手、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各界中重点培养生产经营一线有文化、懂业务、年富力强的技术骨干和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中的优秀分子,要占到新发展党员总数的70%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中新发展党员要占到30%以内。新发展党员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不低于70%,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不低于70%,妇女比例不低于20%,其中在村队干部、农牧民中发展的党员比例力争超过当年党员发展总数的50%。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
发展党员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三级联创”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要杜绝盲目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质量不高等现象,特别是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个别党支部长期不发展党员问题。党(工)委书记(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包村领导)要协助抓,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干事要具体抓,履行好具体责任人的职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认识、职责、措施、具体工作“四到位”,扎实推进发展党员工作平衡发展。
(二)壮大入党申请人队伍,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发扬民主,实行发展党员全程联名推荐制。在农牧区,村队的包村领导以及下派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全程指导村队党支部搞好发展党员全程联名推荐工作,把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解放、勤劳致富、带头学用科技、热心助人的农牧民群众、村干部作为推荐的对象,确保工作不流于形式。全程联名推荐按照“三推三定”程序进行,即: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从村民中推荐先进分子,党支部根据推荐结果确定教育引导对象;党员从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表现突出者,党支部根据推荐结果确定发展对象;全体党员从发展对象中推荐条件成熟者,党支部根据推荐结果确定预备党员。在推荐工作中,包村(队)领导以及下派工作人员要认真组织,召开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会,宣布被推荐人应具备的条件,发放推荐表,进行民主推荐,推荐表收回后统一汇总,根据推荐得票情况,结合被推荐人平时工作表现,由支委会确定教育引导对象,由党员大会决定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
二是壮大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发挥好党支部和党员的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发群众的政治热情。对群众公认的农牧民先进分子,思想先进、工作认真、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非公企业生产经营一线的干部职工和企业业主,党组织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不断地加强引导和教育。党支部要认真实施“三培养两带动”和“321”工程(即:党支部书记帮带3名、党员村队干部帮带2名、普通党员帮带1名村民中的先进分子进行教育引导),发挥帮带作用,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使他们自觉向党组织靠拢,主动提出入党申请。在此基础上,党组织要按照程序及时召开会议,把他们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措施,加强跟踪管理,努力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吸引到党组织周围,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三)加强教育培养,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党支部要认真履行教育培养职能。要及时组织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其思想认识水平。结合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教育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安排他们做好村“两委”班子交给的各项工作,有意识地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承担一些急、难、险、重的任务,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接受锻炼,不断增长才干。
二是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党支部要把那些有一定的培养、教育能力,有较强责任心的正式党员确定为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经常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谈话,对他们进行党的方针政策、基本知识和理想信念教育,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跟踪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引导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三是发挥市、乡两级党校的主阵地作用,搞好集中培训。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党校的主阵地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对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使他们不断成熟,达到在思想上入党的目标。在教育培训过程中,要有计划地邀请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和乡镇(场)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授课,把《党章》、入党培训教材作为培训重点,同时结合实际,把先进性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相关内容贯穿到培训中,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开辟学习专栏,增加培训的“营养”成分,调动学员们的学习热情。农牧民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乡镇(场)党校的培训,市直党(工)委、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委党校的培训,集中培训时间均不少于40学时,培训结束时要统一组织闭卷考试,成绩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
(四)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发展质量。
坚持发展党员标准,严把进口关。要严格按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要求,全面掌握发展对象的政治表现、政治立场和对重大原则问题的态度,严把政审关。要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工作,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质量不降低,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为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今年将组织基层党务工作者进行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党务干部的党建业务水平。各党(工)委要举办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培训班,让他们明确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五)改善党员结构,增强队伍活力。
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注重改善、优化党员队伍的结构。针对农村和企业党员文化偏低,党员队伍出现断层等现象,要制定工作措施,重点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同时还要注重发现和培养优秀的妇女和少数民族同志,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各乡镇(场)党委还要把培养非党村委会主任入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对那些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群众拥护的非党村委会主任要重点培养,为下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实现“一肩挑”的目标奠定基础。
(六)加强督查指导,落实工作职责。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结合我市党建工作“季考年评”工作制度,加大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力度,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具体指导,使全市党员队伍的数量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结构更加合理。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全市2007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指导、有计划地进行,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构建和谐乌苏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中共乌苏市委组织部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