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点击下载:乌挂发[2007]3号--关于印发《乌苏市南疆挂职干部培养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一章管理机构
第一条为加强对南疆挂职干部工作的管理,确保南疆挂职干部培养管理这项政治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市委成立市南疆挂职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
1、负责全市南疆挂职干部工作的管理,协调与地委及挂职干部派出地党委之间的联系。
2、负责协调乡、镇解决挂职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3、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并责成乡、镇和挂职干部落实。
4、负责每2个月一次挂职干部集中培训的安排部署。
5、负责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挂职干部工作座谈会,听取汇报,完善管理办法,解决实际问题。
6、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对挂职干部和接受挂职干部单位,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表彰奖励。
7、负责协助挂职干部派出地党委考察挂职干部。
8、负责挂职干部挂职锻炼结束时的考核、鉴定工作。
第二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其职责是:
1、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布置的有关挂职干部工作日常组织安排,协调管理、检查指导督促和培训等工作。
2、每月25日组织召开挂职点党委分管领导、党小组长及挂职干部辅导教师参加的工作例会,汇报一个月的学习工作情况和管理情况,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政策规定,安排布置下一阶段挂职干部的工作学习任务。(交通问题由各乡、镇解决)。
3、每季度进行一次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4、负责完成市委和挂职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负责每周一次赴挂职点巡查各项工作。
第三条各乡、镇党委对挂职干部工作要高度负责、指定专人负责。其职责是:
1、制定挂职干部培训计划、经常关心、过问、研究解决挂职锻炼干部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让他们安心本职工作。
2、党委书记为挂职干部工作第一责任人,经常听取挂职干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规定和方法。
3、加强对干部群众的教育,尊重南疆少数民族干部的风俗习惯,与挂职干部搞好民族团结,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4、做好市挂职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成立乡、镇挂职干部党小组,具体负责挂职干部政治思想工作,挂职干部党小组由挂职点党委直接管理,党小组长负责该点挂职干部政治、业务学习、党费收缴和自我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条挂职干部因病、因事请假2天以内的必须征得挂职点党委书记或分管领导批准,3—6天的须征得市委组织部批准,7—9天的须征得塔城地委组织部批准,10天以上的须征得自治区挂职办批准,请假程序:由请假人填写请假审批表后,统一由党小组长向挂职点党委分管领导请假并签字,请假3天(含3天)以上的由挂职点党委负责向市委组织部请假,可用传真形式上报市委组织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岗(不允许挂职干部个人直接向市委组织部请假)。假期期满后,按照程序必须及时返回并进行销假,否则按违纪处理。对违反纪律的挂职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情节较轻的要给予挂职点党委全市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要写出深刻书面检查材料予以全体挂职干部中通报,取消其各项评优资格。
第六条挂职干部休假实行统一时间,集中往返,休假车费由自治区财政及派出地单位各承担一半。
第七条挂职干部不得擅自外出。凡外出探亲访友必须按请销假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凡家属和亲友来访需事先2—3天向所在地党委和市委组织部汇报。
第八条挂职点党委要建立挂职干部学习通报制度,通过创办“南疆挂职干部简报”的形式及时总结挂职干部工作经验,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挂职办的工作学习安排意见。挂职干部在市委党校集中培训期间考勤等由党校负责。在乡、镇期间挂职点党小组长要负责所在挂职点挂职干部学习、考勤、安全、纪律等事宜,要制定卫生值日表,严格落实各项作息时间。
第九条要严格考勤,各党小组长每月将考勤表上墙公布。
第三章生活管理规定
第十条各挂职点党委为挂职干部准备的电视机、桌凳、被褥、床单等物品、由乡、镇统一登记造册,由挂职干部妥善保管,挂职结束后,统一交回,人为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
第十一条伙食按自治区挂职办有关规定、各乡镇结合实际拟定具体管理办法,每季度公布一次帐目。
第十二条挂职干部要注意遵守组织纪律,除节假日由组织安排的活动外,其余时间严禁酗酒,生活作风要严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停止挂职退回原单位的处理。
第四章学习培养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实行乡、镇领导与挂职干部“一帮一”的帮带制,要做到帮工作、帮学习、帮生活,带思想、带语言、带作风的“三帮三带”责任制。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挂职干部和帮带干部一起学习一起工作,在工作中要加大互相交流力度,使挂职干部学汉语、学理论、学科技和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任务落实到实处,使他们尽快提高思想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和汉语水平。
第十四条挂职干部要在党委统一安排下积极主动的参与工作实践,要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认真落实干部联系点制度,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干实事、求实效着力提高实践工作能力。
第十五条市委党校每2个月对挂职干部集中培训一次,每次集中学习一周,并建立学习培训档案。
第十六条每次集中培训均组织闭卷考试,考试结果作为考核挂职干部政治理论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挂职结束后要组织一次政治理论闭卷考试。
第十七条挂职干部要积极参加挂职点党委的政治理论学习、支部组织生活和机关干部政治学习(尽可能由挂职干部领读学习材料),由乡、镇干部轮流授课,学习时事政治、市场经济、法律和汉语知识,政治学习以《新疆日报》、《今日新疆》为主。
第十八条挂职干部要善于学习,善于思考,要求挂职结束时汉语水平要达到流利、准确地阅读文件、报纸以及会话的程度。挂职干部在学习和生活期间,一般要求使用汉语会话,以提高汉语水平。
第十九条挂职干部主要是学习政治理论和民族理论,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同时也加强汉语学习,以此来达到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三个提高”的目的。
第二十条挂职干部要加强自学与自我管理。
1、各党小组长要担任学习委员,负责督促挂职干部的日常学习。每天按作息时间规定组织2个小时的学习。
2、政治学习和工作日记实行定量考核,每人每天必须做完当天的政治理论和汉语学习笔记,政治理论学习按照学习计划一天一课。要将中央一台《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作为挂职干部每天收看的重要内容,并做摘要记录。每周必须制定学习计划,进行一次总复习和考试,并进行一次对照检查,挂职干部每周都要用汉语汇报交流一次,由学习委员专门记录。
3、各乡、镇党委配备1名汉语辅导员(原则上由乡、镇党校教员或党委组织干事担任)负责每周的集中辅导(每周不超过2天)和每周的作业批改(批改时注明日期、并综合打分)并组织挂职干部总结学习成绩并记录。
4、挂职点辅导老师每月例会时汇报学习成绩,每个阶段进行一次综合评比,评比结果分优、良、差三个档次,一年评比四次,得3次以上差的年终干部考核定为不称职。
5、挂职干部每月5日前在宿舍内办一期汉文学习园地,题目由市挂职办制定或自己拟定,学习园地由党小组长负责。每次学习园地组织一次评选(必须由本人用汉语交流发言),优秀心得可在市委组织部《组工信息》上发表。
第二十一条市委组织部统一制定作息时间,各挂职点将作息时间统一上墙,各乡、镇党委负责督促执行。
第二十二条要充分发挥各挂职点党小组作用,各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小结一个月的工作、学习、生活及收缴党费情况,并作记录。
第二十三条各乡、镇挂职点为挂职干部提供一台电视机、汉文版《新疆日报》、《今日新疆》各一份,供挂职干部学习,平时挂职干部要注意阅读汉文资料和收看汉语台节目。
第五章考核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挂职干部年终考核在挂职单位进行,按程序进行,述职、测评、评议定等。
第二十五条将定等结果报市委组织部,挂职结束后、由市委与派出地党委共同考察、提出考核定等意见、做出鉴定。
第二十六条挂职干部评优不占当地乡、镇评优比例,由市挂职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乡、镇干部考核规定的比例控制评优的总数,不按挂职点的挂职人数多少进行分配,根据挂职干部年终各项评比的好坏统一进行调配。
第二十七条“六佳”挂职点评比结果将作为挂职干部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全年评选为“六佳”挂职点,可适当扩大干部年终考核的评优比例。
第二十八条由市挂职干部领导小组年终组织一次总结表彰,评选出2个“六佳”挂职点及5名“十佳”挂职干部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章其它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挂职干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须向挂职点党小组长汇报,由小组长向挂职点党委汇报,汇总后由党委根据情况及时研究解决。
第三十条市挂职办遇到的重大事项要向乡、镇党委通报。
第三十一条建立健全挂职干部工作的档案。全市统一安排布置的挂职干部工作形成的材料由市挂职办负责建档,市委组织部检查建档情况。
第三十二条市挂职办负责建立挂职干部工作大事记。
第三十三条以上规定凡与自治区有关部门规定相不符的,以自治区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挂职干部工作遇到规定以外问题,由党小组长和乡、镇党委认真研究解决必要时及时报市委挂职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平时作息时间表和双休日作息时间。
夏季平时作息时间表(北京时间)
7:30起床
7:30—8:00晨练
8:00—8:20洗漱
8:20—9:00早读
9:00—9:20早餐
9:30—1:30上班
13:30—14:00午餐
14:00—16:30午休
16:30—20:00上班
20:00—20:30晚餐
20:30—21:00收看新闻,焦点访谈
21:00—23:00晚自习(做作业,记日记,自学汉语)
23:00—0:00娱乐活动
0:00—7:30休息
注:本作息时间由挂职点党委书记和分管领导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双休日作息时间表(北京时间)
8:30起床
8:30—9:00晨练
9:00—9:30早餐
9:30—13:30上午上课
13:30—14:00午饭
14:00—16:30午休
16:30—20:00考试,交流汇报,定计划等。
20:00—20:30晚饭
20:30—21:00体育锻炼
21:00—22:30学习(做作业,记日记,座谈会)
22:30—0:00娱乐活动
00:00—8:30休息
注:本作息时间由挂职点党委书记和分管领导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冬季平时作息时间表(北京时间)
8:00起床
8:00—8:30晨练
8:30—8:50洗漱
8:50—9:30早读
9:30—9:50早餐
10:00—14:00上班
14:00—14:30午饭
14:30—15:50午休
16:00—20;00上班
20:00—20:30晚饭
20:30—21:00收看新闻,焦点访谈
21:00—23:00晚自习,(做作业,记日记,自学汉语)
23:00—0:00娱乐活动
0:00—8:00休息
注:本作息时间由挂职点党委和分管领导负责督促检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