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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年03月07日 阅读次数: 【字体:

 

乌党组[2007]100号

各乡、场、镇党委、市直各党(工)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地总结了十六大以来的辉煌成就和改革开放近三十年以来的历史经验,科学地回答了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对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出了明确要求。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和自治区、地区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市委于11月4日召开了全市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动员大会,现经市委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专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除乡镇党政一把手(参加地区培训)以外的所有科级领导干部,村(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队长),后备干部,离退休老干部(培训人数安排表附后)。

二、培训班次、时间和地点

1、科级干部十七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分7期在市委党校培训,每期5天,共培训672人,具体名额分配表附后。

第一期:11月10日—14日(11月9日下午报到);

第二期:11月15日—19日(11月14日下午报到);

第三期:11月20日—24日(11月19日下午报到);

第四期:11月25日—29日(11月24日下午报到);

第五期:11月30日—12月4日(11月29日下午报到);

第六期:12月5日—9日(12月4日下午报到);

第七期:12月10日—14日(12月9日下午报到)。

2、村(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队长)十七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分4期在市委党校培训,每期5天,共培训347人,具体名额分配表附后。

第一期:12月15日—19日(12月14日下午报到);

第二期:12月20日—24日(12月19日下午报到);

第三期:12月25日—29日(12月24日下午报到);

第四期:2008年1月4日—8日(2008年1月3日下午报到);

3、后备干部十七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分2期在市委党校培训,每期5天,共培训200人。培训人员及时间另行通知。

4、离退休老干部十七大精神专题培训工作由市委老干局负责安排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三、培训内容

各培训班次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十七大报告、修改后的党章、中纪委工作报告等。

四、培训方式

培训班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讨论的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培训。

五、培训要求

1、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好每期参训的人员,及时通知本人按时报到学习。

2、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要认真听课,记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积极参加讨论,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每期学习班结束时,将进行闭卷考试。学员在党校的表现和成绩将作为干部考察考核的依据,并存入干部培训档案。

4、参加学习人员请安排好工作,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市委组织部请假。

5、学员报到时每人交培训费用50元,自备党的十七大报告、修改后的党章、中纪委的报告等学习材料。

附:各班次培训人员安排表

        中共乌苏市委组织部

2007年11月7日

主题词:干部工作     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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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塔城地委组织部干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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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张岩书记,市委党校,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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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苏市委组织部           2007年1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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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汉文:1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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