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苏市在狠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过程中积极探索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新型模式,在村级组织议事方面逐步形成了一套工作流程,即:“八步工作法”。
第一步,深入调查收集民意,弄清大多数群众希望办什么;第二步,召开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形成初步方案;第三步,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征求群众对初步方案的意见,争取最大多数人的理解和支持;第四步,民主讨论确定方案。多次召开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根据群众的意见修正完善方案;第五步,召开户代表大会进行公决,赞同率达到全村户数的60%以上才予以实施;第六步,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第七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并在结束时将其结果进行公布,如牵扯到财务问题,群众可按程序查帐;第八步,征求群众对工作实施全过程的意见,为下一次工作打好基础。
“八步工作法”的全过程贯穿着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具体体现出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水平,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
2005年乌苏市在部分行政村试行这一议事方法,用实际行动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2004]17号《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的工作行为,促进农村各项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