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室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督办和直接办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案件,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2、参与党廉考核工作,了解掌握市委管理干部、后备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并对犯有错误的干部提出处理意见;3、负责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会议提交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方案;4、督办和直接办理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受理用人方面不正之风的举报,并进行调查研究核实,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5、负责对《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组织人事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研究制定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和规定,探索创新干部监督工作新机制和新方法;7、受理和办理市委管理和组织部管理干部现实表现的来信来访,及时了解和综合分析干部队伍中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8、负责审理市委管理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确认出生年月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研究有关政策并进行或关指导;9、承担我市因公(私)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及宏观指导;10、负责我市公、检、法,党群口所有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11、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部监督室主任:王桂菊。办公室电话:0992-8518121